关于推荐报送鄂尔多斯市
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二届换届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厅发〔2016〕79号)有关规定,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聘书,任期为5年,可以连聘连任。主要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有理论研究能力、热心决策咨询工作的以下人员: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学术成就和知名度且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在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丰硕成果和较高威望;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四)长期关心关注鄂尔多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或曾在鄂尔多斯举办讲学讲座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的知名专家学者;
(五)在国家部委工作的内蒙古籍副处级以上和在自治区各厅局工作的鄂尔多斯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六)区内外各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七)市直部门中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背景、业务能力突出的副处级干部和个别优秀的正科级业务骨干。
二、职责任务
获聘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根据决策咨询工作需要,相关专家可以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会议,获得或调阅与咨询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接受市决咨委委托,对拟决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点项目等开展咨询论证。
(四)对全市当前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的报酬实行“按项计酬”的办法,由市决咨委秘书处参照国内多数城市的通行标准,根据专家承担的实际咨询项目分别核发。凡是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高质量咨询研究成果,市决咨委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各旗区严格掌握专家人选条件,根据推荐范围要求,择优提出候选人选,名额数量不作具体限制。
(二)市直部门重点推荐本行业本领域知名专家学者2—5名,同时推荐1名副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
(三)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等高校负责推荐本校内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推荐3—5名。
(四)各开发区(园区)、工商联、工信局要同时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般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推荐从事新产业、新技术、新动能的企业负责人。
(五)党校、社科联和各类研究会要做好本领域优秀人员的推荐报送工作。
(六)市政府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要重点做好国家有关部委处级以上干部、在京在沪各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人选推荐工作。
(七)凡推荐的人选必须经本人同意后报市决咨委秘书处。
(八)请各旗区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鄂尔多斯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和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附推荐人选简历,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13日报送。
附件:1.鄂尔多斯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鄂尔多斯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孟勇,联系电话:0477—8169078,电子邮箱:jzwmsc123@126.com)